數着數着,8個月了。
感覺好像走了很遠。
所謂的「熱戀期」,大約有多長呢?
三個月?半年?一年?
其實,兩個人努力經營一段關係,這個「熱戀期」,應可無限延長。
以往,我堅信喜歡一個人,會有一種強烈的感覺,自己不會不知道。
也堅信,愛情,不能勉強。
可是,原來有時候,有些人會慢熱一點,後知後覺。
兩個人喜歡對方的程度不一致,需要一點時間調整兩個人的步伐。
不能一起跨過那個關口,那種愛情就變成了「勉強」。
一方懷疑自己是否真的喜歡這個人,一方終有一天付出得累了想放棄。
跨得過的,仍要學懂互相遷就和體諒。
這個才是最大的課題。
多得他,讓我有機會學懂這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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